客家人怀孕禁忌
- 来源:福建土楼网
- 发布:2011/12/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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妇女怀孕后就由“土神”在孕妇的房间内保护胎儿。因此,家人不得在墙壁和灶上钉钉、贴纸,不得将烟灰、开水倒在地上,孕妇房内的家具不得搬动。确实需要搬动的也必须先用扫帚掸打,将可能躲在里面的土神赶开后再搬,以免伤了土神。不得让带孝和属虎的人进入孕妇的房间,以免冲犯土神。
孕妇不得干重活,不得沐浴冷水,以免伤及胎儿。不得使用利器切割剪裁,不得在床上做针线活,以免使胎儿皮肤破裂或五官缺残。不得吃兔肉,以免胎儿缺嘴(兔唇);不得在房间内塞瓶口,以免胎儿七窍闭塞;不得看宰杀禽畜,以免胎儿四肢不全;不得看木偶戏,以免胎儿体态如木偶;不得看猴子,以免将来孩子犯“猴损”(佝偻病);不得在夜间出门,以免犯“白虎神”;更不许参与红白喜事,以免冲犯土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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